第1A條
就法庭所施加於某人的任何監禁刑罰的長短而言,如該人在緊接就任何與施加該監禁刑罰的罪行有關的法律程序而首次出現法庭之前,曾就該罪行而被下述部門扣押或根據下述條文被扣押,則該刑期亦須視作減去該段在扣押中的期間 ——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1A條
就法庭所施加於某人的任何監禁刑罰的長短而言,如該人在緊接就任何與施加該監禁刑罰的罪行有關的法律程序而首次出現法庭之前,曾就該罪行而被下述部門扣押或根據下述條文被扣押,則該刑期亦須視作減去該段在扣押中的期間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