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聆訊該案的裁判官,在上述罰款及合理開支未予繳付時,命令出售該等車輛、船艇、馬匹或其他牲畜或物件,以償付該罰款及合理開支,乃屬合法。出售方式猶如該等車輛、船艇、馬匹或其他牲畜或物件均屬扣押的對象及為上述罰款及合理開支的繳付而已被扣押一樣。
警隊條例 第2條
聆訊該案的裁判官,在上述罰款及合理開支未予繳付時,命令出售該等車輛、船艇、馬匹或其他牲畜或物件,以償付該罰款及合理開支,乃屬合法。出售方式猶如該等車輛、船艇、馬匹或其他牲畜或物件均屬扣押的對象及為上述罰款及合理開支的繳付而已被扣押一樣。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