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
根據本條對取得非體內樣本一事表示的同意必須以書面表示,並由表示同意的人簽署。
警隊條例 第6條
根據本條對取得非體內樣本一事表示的同意必須以書面表示,並由表示同意的人簽署。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