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土地拍賣條例 第4條

土地拍賣條例 第4條

在賣家有權出價的規限下出售土地

第4條

凡在土地的拍賣細則或條件中宣布,該項土地拍賣須受賣家有權出價的條件規限,則賣家或代表賣家的任何一人在該項拍賣中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出價,均屬合法。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