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依據本條例須由行政長官或政府支付的所有費用及補償,可從政府的收入支付。
商船條例 第2條
依據本條例須由行政長官或政府支付的所有費用及補償,可從政府的收入支付。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