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A條
提出商業登記申請的人可就其經營的某個業務登記—— (a) 一個中文名稱; (b) 一個英文名稱;或 (c) 一個中文名稱及一個英文名稱。
商業登記條例 第1A條
提出商業登記申請的人可就其經營的某個業務登記—— (a) 一個中文名稱; (b) 一個英文名稱;或 (c) 一個中文名稱及一個英文名稱。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