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第(1)款或根據第(2)款作出的轉授,並不阻止或限制局長同時執行有關職能。
商業登記條例 第3條
第(1)款或根據第(2)款作出的轉授,並不阻止或限制局長同時執行有關職能。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