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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業總會條例 第1A條

香港工業總會條例 第1A條

第1A條

如只有一名副主席出席該會議,則他須主持會議;如沒有副主席出席,則由出席會議的成員互選其中一名成員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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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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