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在第(3)及(4)款中,提述在緊接《1997年僱傭及勞資關係(雜項修訂)條例》生效#前有效的第45條,即提述憑藉《1997年法律條文(暫時終止實施)條例》第3(1)條而有效的該第45條。
職工會條例 第5條
在第(3)及(4)款中,提述在緊接《1997年僱傭及勞資關係(雜項修訂)條例》生效#前有效的第45條,即提述憑藉《1997年法律條文(暫時終止實施)條例》第3(1)條而有效的該第45條。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