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職工會條例 第4條

職工會條例 第4條

第4條

本條不影響有關暴動、非法集會、破壞社會安寧或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法律。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VII部 — 糾察、恐嚇及串謀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