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任何人可應看似是在合法地執行職責的海關人員的請求而行事以協助該海關人員,而無須查究該海關人員是否合法地或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事。
香港海關條例 第2條
任何人可應看似是在合法地執行職責的海關人員的請求而行事以協助該海關人員,而無須查究該海關人員是否合法地或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