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的宣布
第1條
為施行本條例,現宣布附表內所描述的香港境內部分為水質管制區,稱為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
水污染管制(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令 第1條
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的宣布
為施行本條例,現宣布附表內所描述的香港境內部分為水質管制區,稱為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