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在生效日期前有以下情況,則本條適用 —— (a) 委員會秘書已根據《原有第359J章》第18條,將申訴(《原有第359J章》第18(2)條所界定者)呈交予前初步調查小組;及 (b) 前初步調查小組沒有根據《原有第359J章》第21(2)條,就該申訴應否轉呈委員會研訊,作出決定。
專職醫療業條例 第1條
如在生效日期前有以下情況,則本條適用 —— (a) 委員會秘書已根據《原有第359J章》第18條,將申訴(《原有第359J章》第18(2)條所界定者)呈交予前初步調查小組;及 (b) 前初步調查小組沒有根據《原有第359J章》第21(2)條,就該申訴應否轉呈委員會研訊,作出決定。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