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B條
除第(4)款另有規定外,如任何人已承諾支付一項款額,以對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或兩者)引致的死亡或殘疾的損害賠償申索達成和解,或對與該項申索有關的訟費及利息的申索達成和解(不論是在該損害賠償的訴訟中繳存法院或以其他方式付款),委員會可按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從基金中支付該款額。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第3B條
除第(4)款另有規定外,如任何人已承諾支付一項款額,以對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或兩者)引致的死亡或殘疾的損害賠償申索達成和解,或對與該項申索有關的訟費及利息的申索達成和解(不論是在該損害賠償的訴訟中繳存法院或以其他方式付款),委員會可按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從基金中支付該款額。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