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每個財政年度完結後,委員會須安排擬備上個財政年度內的收支結算表,以及截至該財政年度最後一天為止委員會的資產負債結算表。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第2條
在每個財政年度完結後,委員會須安排擬備上個財政年度內的收支結算表,以及截至該財政年度最後一天為止委員會的資產負債結算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