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凡該家庭成員有權獲得的補償或損害賠償的款額,超逾委員會根據第5A條付款的款額,該家庭成員就超逾款額所享有的權利或補救,並不因本條任何規定而受影響。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第2條
凡該家庭成員有權獲得的補償或損害賠償的款額,超逾委員會根據第5A條付款的款額,該家庭成員就超逾款額所享有的權利或補救,並不因本條任何規定而受影響。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