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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廣鐵路公司條例 第1條

九廣鐵路公司條例 第1條

第1條

公司法定人數為5人,而當任何成員喪失參與公司就某一事項作出決定或商議的資格,則在公司決定或商議該事項時,就組成公司法定人數而言,該成員不得計算在內。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1 — 關乎公司及其成員的條文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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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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