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專員在調查任何行動之前,須將其進行調查的意向通知所涉機構的首長,並可徵詢其意見。
申訴專員條例 第1條
專員在調查任何行動之前,須將其進行調查的意向通知所涉機構的首長,並可徵詢其意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