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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權及豁免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條例 第5條

特權及豁免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條例 第5條

第5條

委員會直接輸入或輸出物品作公務用途,以及直接輸入或輸出本身的刊物,不受禁止或限制。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1 — 委員會的特權和豁免權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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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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