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船舶的年度檢驗,須包括對該船舶的設備、系統、裝置、布置及材料進行全面檢查。
商船(防止空氣污染)規例 第3條
船舶的年度檢驗,須包括對該船舶的設備、系統、裝置、布置及材料進行全面檢查。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