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任何人如欲倚賴任何涉及以下指稱的免責辯護 —— (a) 犯該罪行是因另一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所致(但按照其僱主的指示行事則除外);或 (b) 他是倚賴另一人提供的資料而行事, 則除非他在聆訊的7整日前已向檢控當局送達通知,提供他當時所擁有的可指出或協助指出該另一人身分的一切資料,否則他不得在沒有法庭准許下倚賴該免責辯護。
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第3條
任何人如欲倚賴任何涉及以下指稱的免責辯護 —— (a) 犯該罪行是因另一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所致(但按照其僱主的指示行事則除外);或 (b) 他是倚賴另一人提供的資料而行事, 則除非他在聆訊的7整日前已向檢控當局送達通知,提供他當時所擁有的可指出或協助指出該另一人身分的一切資料,否則他不得在沒有法庭准許下倚賴該免責辯護。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