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某船舶的船東或船長接獲第(2)款指明的任何人士的要求,要求取得該船舶的海事勞工證書或臨時海事勞工證書的複本,該船東或船長須應要求提供該複本。
商船(海員)(工作及生活條件)規例 第1條
如某船舶的船東或船長接獲第(2)款指明的任何人士的要求,要求取得該船舶的海事勞工證書或臨時海事勞工證書的複本,該船東或船長須應要求提供該複本。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