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監督可於所有合理時間,登上和檢查某船舶,以確定《海事勞工公約》的規定是否獲符合。
商船(海員)(工作及生活條件)規例 第1條
監督可於所有合理時間,登上和檢查某船舶,以確定《海事勞工公約》的規定是否獲符合。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