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船舶的艙房的通風,須符合《艙房規例》以下條文指明的規定 —— (a) 第16(7)條;及 (b) 如有關船舶在該規例第16(2)、(3)或(4)條所列描述的範圍內——分別符合第16(2)、(3)或(4)條。
商船(海員)(工作及生活條件)規例 第2條
船舶的艙房的通風,須符合《艙房規例》以下條文指明的規定 —— (a) 第16(7)條;及 (b) 如有關船舶在該規例第16(2)、(3)或(4)條所列描述的範圍內——分別符合第16(2)、(3)或(4)條。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