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23至25條適用於第(1)款所述的成文法則的廢除,一如它們適用於條例的廢除。
商船(班輪公會)條例 第2條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23至25條適用於第(1)款所述的成文法則的廢除,一如它們適用於條例的廢除。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