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條
公會應就其活動向托運人組織或托運人代表提出年度報告,旨在提供他們所關心的一般報導,包括有關下列各事的資料︰同托運人和托運人組織進行的協商,對申訴採取的行動,會員的變動,以及航線、費率及運輸條件的重大變動。遇有請求時,公會應向公會經營其貨運各國的有關當局提送這種年度報告。
商船(班輪公會)條例 第0-3條
公會應就其活動向托運人組織或托運人代表提出年度報告,旨在提供他們所關心的一般報導,包括有關下列各事的資料︰同托運人和托運人組織進行的協商,對申訴採取的行動,會員的變動,以及航線、費率及運輸條件的重大變動。遇有請求時,公會應向公會經營其貨運各國的有關當局提送這種年度報告。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