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B條
獲授權人員如有理由懷疑 —— (a) 第3或5條所適用的某船舶,正在或即將在違反第3(2)或(2AA)或5(2)條的情況下使用;或 (b) 第3AA條所適用的某船舶,正在或即將如第3AA(2)(a)及(b)條描述般使用, 該人員可為制止或防止如此使用該船舶的目的,或為進行調查的目的,當場作出(或在考慮為回應根據第(1)(b)款作出的要求而提供的資料或交出的貨物或文件後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第(2)款指明的作為。
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 第1B條
獲授權人員如有理由懷疑 —— (a) 第3或5條所適用的某船舶,正在或即將在違反第3(2)或(2AA)或5(2)條的情況下使用;或 (b) 第3AA條所適用的某船舶,正在或即將如第3AA(2)(a)及(b)條描述般使用, 該人員可為制止或防止如此使用該船舶的目的,或為進行調查的目的,當場作出(或在考慮為回應根據第(1)(b)款作出的要求而提供的資料或交出的貨物或文件後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第(2)款指明的作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