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VII部適用於諮委會及諮委會成員的委任,但該部與本條例條文有抵觸之處除外。
商船(本地船隻)條例 第10條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VII部適用於諮委會及諮委會成員的委任,但該部與本條例條文有抵觸之處除外。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