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獲授權人員在應要求(如有的話)而出示妥為認證並顯示其權限的文件後,可在上午7時至下午7時的時段內隨時為以下目的而進入任何不屬住宅處所的處所 —— (a) 確定在該處所內,是否正有或曾有看來是正在或曾經被人在違反本條例任何條文的情況下管有或使用的本地船隻;及 (b) 就任何在該處所內發現的上述船隻,採取由本條例或根據本條例授權或規定採取的任何行動。
商船(本地船隻)條例 第1條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獲授權人員在應要求(如有的話)而出示妥為認證並顯示其權限的文件後,可在上午7時至下午7時的時段內隨時為以下目的而進入任何不屬住宅處所的處所 —— (a) 確定在該處所內,是否正有或曾有看來是正在或曾經被人在違反本條例任何條文的情況下管有或使用的本地船隻;及 (b) 就任何在該處所內發現的上述船隻,採取由本條例或根據本條例授權或規定採取的任何行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