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
任何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可就違反該等規例的事項訂明罪行,並可訂定條文規定可就該等罪行判處不超過第6級的罰款及刑期不超過2年的監禁。
商船(本地船隻)條例 第8條
任何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可就違反該等規例的事項訂明罪行,並可訂定條文規定可就該等罪行判處不超過第6級的罰款及刑期不超過2年的監禁。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