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第1條
在本附表中 —— 《第548D章》 (Cap. 548D)指《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D); 《第548F章》 (Cap. 548F)指《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F); 《第548G章》 (Cap. 548G)指《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G)。
商船(本地船隻)條例 第1條
釋義
在本附表中 —— 《第548D章》 (Cap. 548D)指《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D); 《第548F章》 (Cap. 548F)指《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F); 《第548G章》 (Cap. 548G)指《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第548章,附屬法例G)。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