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C條
為施行第(1B)款,就某選區或選舉界別而言,選舉在任何以下事件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發生當日,即告結束 —— (a) 選舉結果於憲報公布; (b) (c) 宣布選舉未能完成, 如多於一項上述事件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發生,則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而言,選舉在最後發生的事件發生當日,即告結束。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第1C條
為施行第(1B)款,就某選區或選舉界別而言,選舉在任何以下事件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發生當日,即告結束 —— (a) 選舉結果於憲報公布; (b) (c) 宣布選舉未能完成, 如多於一項上述事件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發生,則就該選區或選舉界別而言,選舉在最後發生的事件發生當日,即告結束。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