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條
對於專門機構的公務信件和其他公務通訊不得施行檢查。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令 第0條
對於專門機構的公務信件和其他公務通訊不得施行檢查。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