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第5條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第5條

第5條

如資料顯示一名身分可被辨別的個人是或可能是經由生殖科技程序而誕生的,則第(1)款不適用於根據第(3)款作出的披露所必要附帶的披露。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V部 — 查閱資料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