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凡訂明費用或訂明費用的部分未就任何事情支付,管理局可拒絕在與該等事情有關連的情況下行事。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第3條
凡訂明費用或訂明費用的部分未就任何事情支付,管理局可拒絕在與該等事情有關連的情況下行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