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在第(1)款適用的情況下,凡未有如第31D(2)條所述般將僱員的僱傭合約續訂,亦未有以新合約再次聘用,而未有如第31D(2)條所述般續約及再次聘用的情形,完全或主要歸因於第31B(2)條所指明的其中一種情況所致,則就本部而言,該僱員須視為因裁員而遭解僱。
僱傭條例 第2條
在第(1)款適用的情況下,凡未有如第31D(2)條所述般將僱員的僱傭合約續訂,亦未有以新合約再次聘用,而未有如第31D(2)條所述般續約及再次聘用的情形,完全或主要歸因於第31B(2)條所指明的其中一種情況所致,則就本部而言,該僱員須視為因裁員而遭解僱。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