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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 第2條

僱傭條例 第2條

第2條

有關證明書 —— (a) 須述明有關僱員在該日接受檢查;及 (b) 在第(3)、(4)及(5)款的規限下,須由醫療專業人員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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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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