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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 第13條

僱傭條例 第13條

第13條

如僱員於有關日期後的1個月期間終結前死亡,則對其遺產代理人提出的申索,第31N條須予適用,但其內“3個月”的字句改由“6個月”取代。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I部 — 僱員的死亡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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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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