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如證監會已為某類受規管活動而根據第5(1)條就某保險期核准某份總保險單,則就該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的指明持牌法團須為該類受規管活動在該保險期內並 —— (a) 在該份獲證監會核准的總保險單下;或 (b) 在由一名或多於一名符合以下說明的保險人提供的任何其他保險單下 —— (i) 並非該指明持牌法團的有連繫法團;及 (ii) 在該保險單生效日期具有指明信貸評級, 就指明風險投購款額不少於指明款額的保險並將之保持有效。
證券及期貨(保險)規則 第1條
如證監會已為某類受規管活動而根據第5(1)條就某保險期核准某份總保險單,則就該類受規管活動獲發牌的指明持牌法團須為該類受規管活動在該保險期內並 —— (a) 在該份獲證監會核准的總保險單下;或 (b) 在由一名或多於一名符合以下說明的保險人提供的任何其他保險單下 —— (i) 並非該指明持牌法團的有連繫法團;及 (ii) 在該保險單生效日期具有指明信貸評級, 就指明風險投購款額不少於指明款額的保險並將之保持有效。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