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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障計劃條例 第1條

存款保障計劃條例 第1條

第1條

如計劃成員在某一年停止作為存保計劃的成員,則它已就該年繳付的部分供款須退回予它。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附表4 — 存保基金的供款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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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