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
只有在砧木及接穗均取自人工培植的標本的情況下,嫁接的植物方視為屬人工培植者;而包含屬不同附錄的分類單元的嫁接標本,則須視為屬限制性較大的附錄所列分類單元的標本。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第5條
只有在砧木及接穗均取自人工培植的標本的情況下,嫁接的植物方視為屬人工培植者;而包含屬不同附錄的分類單元的嫁接標本,則須視為屬限制性較大的附錄所列分類單元的標本。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