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除在第(2)款所訂的情況下,指明人士不得披露任何受保護資料。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 第1條
除在第(2)款所訂的情況下,指明人士不得披露任何受保護資料。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