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註冊主任如決定根據第101條取消註冊,或根據第102條暫時吊銷註冊,須以書面將以下事宜通知受該決定影響的註冊人士 —— (a) 註冊主任的決定; (b) 作出該決定的原因;及 (c) 註冊的取消或暫時吊銷的生效日期。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 第1條
註冊主任如決定根據第101條取消註冊,或根據第102條暫時吊銷註冊,須以書面將以下事宜通知受該決定影響的註冊人士 —— (a) 註冊主任的決定; (b) 作出該決定的原因;及 (c) 註冊的取消或暫時吊銷的生效日期。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