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上訴委員會主席及每名其他成員在根據本部執行其職能時,所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等同於原訟法庭法官在原訟法庭民事法律程序中所享有者。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 第1條
上訴委員會主席及每名其他成員在根據本部執行其職能時,所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等同於原訟法庭法官在原訟法庭民事法律程序中所享有者。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