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署長如信納由或擬由其他人發出的《實務守則》或其任何部分,適合就關於升降機或自動梯的安全的任何事宜提供實務指引,而該等實務指引包括就升降機或自動梯的使用及操作提供的實務指引,以及向進行升降機工程或自動梯工程的人提供的實務指引,署長可批准該《實務守則》或其任何部分。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 第1條
署長如信納由或擬由其他人發出的《實務守則》或其任何部分,適合就關於升降機或自動梯的安全的任何事宜提供實務指引,而該等實務指引包括就升降機或自動梯的使用及操作提供的實務指引,以及向進行升降機工程或自動梯工程的人提供的實務指引,署長可批准該《實務守則》或其任何部分。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