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如果貨物或其中一部分,在買方發現或理應發現與合同不符以前,已為買方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售出,或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消費或改變。
貨物銷售(聯合國公約)條例 (c)
如果貨物或其中一部分,在買方發現或理應發現與合同不符以前,已為買方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售出,或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消費或改變。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