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有人根據第20條申請將該項登記作廢,而該申請已了結。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 第2條
有人根據第20條申請將該項登記作廢,而該申請已了結。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