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 第1條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 第1條

第1條

如審裁員先前已根據第42(1)(a)條裁定 —— (a) 根據某建造合約進行的建造工作的價值;或 (b) 根據某建造合約供應的相關貨品及服務的價值, 則第(2)款適用。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5分部 — 審裁員的裁定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