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任何以填海或土地平整方式興建的新土地、人造斜坡、山泥傾瀉風險緩減工程、擋土構築物、岩洞或地下空間,包括地下空間的連接隧道或豎井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 第1條
任何以填海或土地平整方式興建的新土地、人造斜坡、山泥傾瀉風險緩減工程、擋土構築物、岩洞或地下空間,包括地下空間的連接隧道或豎井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