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就只為供應相關貨品及服務而訂立的公共合約或總私人承包合約而言,為第7(1)(a)(ii)或8(1)(a)(ii)條(視何者適用而定)指明的價值是$500,000。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 第2條
就只為供應相關貨品及服務而訂立的公共合約或總私人承包合約而言,為第7(1)(a)(ii)或8(1)(a)(ii)條(視何者適用而定)指明的價值是$500,000。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